內容提要
本文簡要介紹了創新及創新體系的概念,瑞典創新的政策體系、創新成果市場化環境、人才培養環境、創新文化以及創新的微觀組織,提出全球化對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影響不可忽視,建議制定創新政策應契合總體目標并兼顧公平和效率,加快建設我國的創新文化,改革科研資金分配機制和創新成果市場化機制,加快創新人才的培養和創新人才的引進。
瑞典創新體系對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啟示
一個人口不到920萬,面積僅有45萬平方公里的小國,卻誕生了愛立信、沃爾沃、宜家、ABB、伊萊克斯等世界知名的大企業,誕生了人造心臟、伽瑪刀、鼠標、心電圖記錄儀等造福人類的一大批發明,誕生了發明家諾貝爾、植物分類發明家林奈等一批偉大的科學家。悠久深厚的創新文化,融合了現代意識的瑞典,創新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根據歐盟委員會一項關于創新力的研究報告,瑞典獲評2007年全球最具創新力國家,創新表現得分超過美國、加拿大、日本和歐洲其他國家。我國正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瑞典究竟有什么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本文從分析瑞典創新體制、環境、文化、組織等入手,試圖發現瑞典創新活力的秘密。
一、 關于創新
從廣義上來說,創新就是指一切發明創造,可以是技術的、制度的、方法的、理論的等等。鑒于創新概念的寬泛和創新的多樣性,本文將重點放在技術創新上。清華大學傅家驥教授對技術創新的定義是:技術創新是企業家抓住市場的潛在盈利機會,以獲取商業利益為目標,重新組織生產條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強、效率更高和費用更低的生產經營系統,從而推出新的產品、新的生產(工藝)方法。開辟新的市場、獲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給來源或建立企業的新的組織,包括科技、組織、商業和金融的一系列活動的綜合過程。
按照瑞典創新署的定義,創新體系是指在研發、工業和公共政策領域的參與者相互作用,交換和使用新技術、新知識,通過提供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方法以獲得可持續發展。
人是創新的根本因素。一切制度、環境、政策都要圍繞發揮人的積極性,激發人的創造性為出發點。人的素質是創新的基礎性因素,良好的創新文化和完善的教育體制是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的必要條件。
創新體系的效果需要一個標準來衡量,最客觀的標準就是市場。創新體系的效率體現在創新成果上,創新成果的價值必須用市場來檢驗。但是由于實際操作的困難,創新體系一般還是由專利數量和研發投入來衡量。
二、 瑞典的創新體系及創新環境
1、 完善的政策促進體系
瑞典創新署是瑞典政府中主管創新的機構,向工業部和教育與研究部匯報。瑞典創新署是創新政策的重要執行機構,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創新政策的實施,促進瑞典的發展與繁榮。瑞典研究理事會是瑞典創新體系中的另一個重要機構,其掌握的財力資源遠高于創新署,瑞典大約1/7的研發活動由該會資助。理事會由專家組成,主要為基礎研究撥款。與創新有關的其他機構還有FAS(職業、健康和福利研究)、Formas(環境、農業和空間規劃研究)、瑞典工業發展基金、創新橋梁、知識基金會、瑞典中小企業發展公司(ALMI)等。
瑞典促進創新的主要政策工具有:
一是公共研發投入。瑞典研發投入約占GDP的4%, 其中約1%來源于公共財政。由于瑞典國家較小,在研發投入上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瑞典選擇一些重點領域進行集中研發。如瑞典創新局84%資金分配到通信、運輸、生物技術、材料和職業生活等領域的研究和開發活動。瑞典對于研發的支持主要通過一系列創新支持計劃來實現,這些研發資金的支持者既有創新署,也有戰略研究基金會、Formas、瑞典研究理事會等。創新署定期或不定期發布公告,征集計劃建議。例如從2006年開始實施的“創新領先中心”計劃,由創新署撥款,一期計劃撥款2.8億克朗,從2006年延續至2015年;二期計劃撥款10.5億克朗,從2007年延續至2016年。該計劃擬通過創新領先中心建立一個論壇機制,促進私有領域和公共領域,大學和研究機構及其他組織的合作研究,推動新知識和新技術形成新的產品和服務。
在創新署支持的內容中,有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項目。如利用專項技術建立新企業的起始資金、中小企業產品的升級換代所需費用等,可向創新署申請。資金由企業自籌一半,創新署支持一半。向中小企業的支持的資金每年約1億瑞典克朗,企業每年有四次機會向創新署申請。創新署官員告知,2006年9月中右聯盟組成的政府執政后,中止了該項計劃。但由于面臨中小企業的巨大的壓力,新政府有關負責人出面解釋說,是由于疏忽才去掉了該項計劃,將立即恢復之。該計劃在停止了三個季度后將重新開始接受企業申請。
二是通過消費市場補貼反向刺激某個領域的創新活動。如對環保汽車,從2007年4月1日到2009年12月,每公里溫室氣體排放量小于一定量的新購買的汽車給予10000克朗的補貼。環保汽車進城免收擁堵費。以此刺激環保汽車及其相關領域的創新。
三是對特定項目免征稅收。瑞典政府通過稅收杠桿刺激風險資本對創新型企業的投資。在2007年春季預算中,瑞典政府列出取消對風險資本征收資本稅的項目,鼓勵風險資本投向創新性中小企業。
由于創新體系市場評價的復雜性和周期過長,使之成為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盡管如此,瑞典創新局曾對三個重點領域的政策支持體系,即數碼通訊領域、光電子和生物技術領域進行了評估。1975-2000年有關數據顯示,對這些支持政策回報達到10-30倍,經濟效益良好。據估算,這些些領域研究成果對沃爾沃和薩博的車型改造起到積極作用,使兩個公司增加的收益達5000萬克朗。
2、 良好的創新成果市場化環境。
由于創新成果市場化面臨較大風險。創新成果能否順利進入市場,能否獲得足夠的資金進行產業化是重要條件。風險資金在創新成果的市場化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瑞典的國有創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與市場融資機構如銀行、風險投資機構等相結合,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服務體系。政府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市場融資渠道解決投資問題,但私有金融機構一般不愿為高風險的中小企業貸款,這時,國有融資機構就承擔起融資服務的責任。如瑞典國有企業ALMI(中小企業發展公司,類似風險資本)免費為開辦企業提供咨詢,對項目前期市場調研費用給予約20000-40000克朗的無償補助,企業可以根據項目計劃書(僅需要少量的抵押或無抵押)就可從ALMI獲得貸款。
資料來源:瑞典工業發展署(Nutek)
孵化器是促進創新型中小企業成長重要手段。瑞典政府采取措施,積極支持建立中小企業孵化器。在創新署具體支持和引導下,目前幾乎瑞典所有的大學都建立了自己的產業孵化基地,其中最著名的是查爾姆斯理工學院以及卡羅琳斯卡醫學院的孵化基地。Sk?ne 省的Ideon科學園區,是歐洲最大的科學園之一,也是該省技術創新和新技術孵化器。Ideon科學園內230家公司中有2/3與IT產業相關,50%的公司為上市公司。雄厚的科研技術背景,加上易于獲取的風險資金和管理技術,以及充足的技術人員是該省在ICT領域成功的重要因素。
3、 優良的創新人才培育環境。瑞典在科技人才儲備方面始終占據世界領先地位,這與瑞典人從小受到的教育是分不開的。瑞典從娃娃抓起提高公民科學素質,小學課程設置以培養興趣為主,除語文、數學和自然等必修課外,還有家政課和手工課等培養動手能力的課程。2003年一項針對全球35個國家和地區的兒童進行的調查顯示,瑞典兒童的閱讀能力和理解能力最為突出。在中學,瑞典學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愛后選擇的課程。高中畢業后的學生一般先工作1-4年后再讀大學,由于學生具有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和社會經驗,知道自己需要學習什么,對什么感興趣,所以學習起來思路和靈感就會很多。像風靡世界的通訊軟件Skype就是瑞典年輕人開發的。
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瑞典政府提出了半數以上高中畢業生應進入大學學習的目標。為鼓勵公民上大學和攻讀研究生,瑞典政府向所有50歲以下在校大學生提供每人每月2500瑞典克朗的補助,大學生還可以申請低息教育貸款。已經工作但希望繼續“充電”的人則可以參加各種短期培訓和****教育。瑞典勞工部下屬的勞工市場委員會還組織各種免費職業教育。
瑞典擁有一批世界頂尖的知名學府,如卡羅林斯卡醫學院、烏普薩拉大學、斯德哥爾摩大學、隆德大學。這個人口僅900多萬的國家,每年都有4所大學進入世界前100大學排行榜。良好的人才培育環境,使瑞典創新的動力源源不斷。
4、 鼓勵創新的文化氛圍。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易綱認為,創新需要獨立的人格,而不是對權威的惟命是從;需要有獨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斷能力,而不是人云亦云;要有平常心,安寧、踏實,而不是患得患失,心情浮躁,急于求成。瑞典的文化和教育環境,培養的恰好就是這樣的創新人才。
瑞典從小學受到的教育就是講究和諧、平等、團隊,盡量不突出個人英雄主義,一切任由天性和本能。這種文化從小就樹立和培養起來的放松心態,讓有創新能力的人不帶有功利思想,不急于求成,更能加自由地進行科學探索和技術發明。創新更多地也是出于個人興趣愛好。瑞典的這種創新的文化氛圍,是瑞典創新經久不衰的重要因素。
5、極具活力的微觀創新組織
瑞典的微觀創新組織主要指研究院(所)、研發型企業、以及大企業的研發部門,普通意義上的企業創新能力也較強。瑞典創新組織的之所以活力強,與其組織結構、組織文化和組織的外部網絡是分不開的。一是創新組織的架構適應創新的發展。瑞典創新組織的結構呈扁平化,層級少;研究團隊的組建自由度較大,垂直、水平信息傳遞障礙很小,因此在組織內交流很活躍;二是組織文化有助于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在組織內部,上下級之間、性別之間比較平等,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研究人員心情舒暢,容易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三是創新組織之間交流活躍;瑞典將創新組織聯系的網絡視作智力資產的一部分,重視與國內外創新組織建立聯絡。瑞典的商、協會經常組織”Networking”(一種加強組織之間聯系的聚會),討論會也經常不斷,使創新組織能夠及時了解業界的最新進展,相互啟發。
全球化對于企業的創新活動的影響不容忽視。特別是在跨國并購案中,被并購的企業在一國的創新活動可能出現較大的變化。1995年,法瑪西亞(Pharmacia)與Upjohn合并后,將總部設在倫敦,在瑞典、意大利和美國三地分別運營。新的首席執行官上臺后,實行集中政策,瑞典雇員從1997年5800人減少到2003年的3300人,研發活動亦大為減少。而另一個制藥公司Astra與Zeneca合并后(合并后的公司為阿斯利康),總部設在英國,但研發總部設在瑞典,在瑞典的研發人數和研發投入大為增加。
三、 思考及建議
從2002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至今已有6年,中國經濟已經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經濟。我國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都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全球化的影響。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也不可避免要考慮全球化的因素:
一是創新政策的制定必須要考慮到其他國家的相關法規政策。全球化條件下,各國的政策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一國制定政策的獨立性受的挑戰,創新政策也不例外。從某種意義上說,通過保護性政策來促進創新的難度也越來越大。2008年2月13日,世界貿易組織(WTO)首次裁定中國違反貿易規則,稱其對進口汽車零部件征收大額關稅,認為這一行為違背了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而中國加征關稅的目的是改善國內汽車零部件制造業的產業環境,避免淪為外國汽車制造企業的組裝基地,促進中國汽車企業的自主創新和發展。
二是創新成果的市場價值應當從全球范圍來衡量。由于全球已經逐步成為一個統一的市場,一個創新成果在市場上與來自全球的同類創新成果競爭,一旦該創新成果得不到市場承認,則投入將全部化為泡影。例如過的我國的3G通訊標準TD-SCDMA,與之競爭的還有WCDMA 和CDMA2000標準;高清碟機標準,我國有EVD標準,國際上還有日本以索尼公司領銜的藍光標準和東芝公司領銜的HD-DVD紅光標準。由于市場推廣不力,最近東芝已宣布放棄HD-DVD標準,意味著HD-DVD將從市場上消失,巨額投入將化為泡影,據估計損失達10億美元左右。全球化背景下創新成果的市場化競爭越來越激烈。
三是創新要素要從全球范圍內獲得。創新的要素包括人才、資本、知識等。國際資本市場一體化和現代通訊技術(包括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已經使資本和知識跨國傳播的障礙歸于無形。人是創新的根本因素。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果說普通勞動力的跨國界流動面臨巨大障礙,但對創新人才,這種障礙是小到可以忽略。發達國家對高技術人才、創新人才的引進是不遺余力的。創新人才的跨國流動更符合經濟學的規律,流向勞動要素報酬高的地方。相對而言,創新型的高素質人才則變得會更稀缺。
從瑞典創新體系成功的經驗,思考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對策,筆者認為:
1、 創新政策的制定與發展總目標應密切配合。創新政策的制定不能游離于總體的發展方向。創新不能為創新而創新,創新必須服從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應當研究創新政策如何嵌入大的政策框架,如經濟增長、就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等。在創新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遇到障礙時,應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瑞典的經驗表明,專家的知識和專家意見的一致性應優先于協調。
2、 制定創新政策應兼顧公平和效率。由于原有政策既得利益群體在政策制定中往往發揮超出其應該發揮的作用,而一些潛在創新主體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沒有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見,由此制定的政策將帶有片面性和不公平性。如在創新活動中起積極作用的中小企業,反映自己意愿的渠道較少,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往往處于被動地位。如過去我國汽車產業政策制定過程中,主要以國有和外資企業為主,沒有考慮民營企業的發展要求,因而吉利等一批汽車企業排除在目錄之外。瑞典政府的創新政策演進說明公平與效率并不一定矛盾。如關于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免稅政策,瑞典發現該政策對增加企業實際的研發投入影響很小,而且由于小企業沒有將研發單列而不能享受該政策造成不公,因而從1983年廢止了這一政策。在我國創新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應充分關注政策受益對象,受益面盡量體現公平原則,并應防止出現以創新政策為“中軸”的利益群體,也要謹防創新政策制定者成為特殊的利益群體,從而為創新政策優化設置障礙。
在創新政策制定過程中,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技術帶來信息交流的快捷性和來源的廣泛性,使政策制定的基礎面更寬,政策傳達更迅捷。
3、 積極培育創新文化。在我國的很多企業中,企業領導更喜歡聽話的、循規蹈矩的員工,而很難接受有獨立想法、富裕創造力的員工;很多企業領導事無巨細,員工自由發揮的空間受大極大限制,妨礙了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好的創新文化是激發創新人員積極性和能動性的重要條件。瑞典企業中上下級間相對平等的關系、平等交流的氛圍以及與內外交流的順暢的渠道應是其良好創新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國的創新型組織應創造平等交流氛圍、順暢的信息傳遞渠道、融洽的人際關系,給予員工更大的自由發揮的空間,從而促進創新。
4、 改革科研成果的市場化機制。科研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是創新的關鍵因素,因此,科研人員的價值應當在創新成果的市場化中得到體現。我國的研發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學習借鑒瑞典卡羅林斯卡醫學院分子醫學研究中心的做法,在科研成果市場化的過程中,考慮有關各方的利益,包括科研人員個人,如在創新成果推向市場后給科研人員一定比例的提成。同時,可考慮支持有經營才能的科研人員以自己的研究成果開辦企業。
5、 改革科研資源的分配機制。在瑞典,私營企業創新投入大約占75%,其中15%為基礎研究,這些創新研究以問題為導向,以需求為動機;而政府的投入的25%主要集中的基礎研究領域。我國應當對科研資源的分配機制進行認真反思,清楚界定那些需要財政投資,那些需要私營部門投資。筆者認為,國家的創新投入應當著眼于戰略性創新投入(包括基礎研究),著眼于公共產品的創新投入。
6、 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創新評估體系。應該弱化由專家組進行的科技創新評審制度。這種制度離市場太遠,客觀性差,還容易滋生腐敗。如陳進的漢芯造假案與我國科技項目申請、評審體制存在的弊端是分不開的。應當盡快研究形成以市場為基礎的創新成果評估體系(一些特出行業除外,如航天),減少拍腦袋式的“創新”。
7、加大對創新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在創新人才的培養方面,我們應當學習西方先進的教育經驗,盡快改變中小學應試教育的現狀,改革大學教育和科研體系,使我國的教育體系應當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服務。在創新人才的引進方面,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改善創新人才的工作環境,按照市場化的標準給予創新人才具有國際競爭水平的待遇,例如企業對創新人才不通過限定工資等方式約束其收入,而通過核算創新成果市場化確定其收入;亦可考慮通過股權等激勵方式吸引和留住創新人才,就像華為公司前期發展采取的策略那樣。